深圳销毁公司:汽车扔弃之后,为什么车主宁愿丢掉也不去车管所注销?
时间:2024-08-27 1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 国家完成机动车强制废弃章程,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然则在现实当中,大多数人汽车达到报废年限往后根本就没有申请扔弃,而这些人所以不申请废弃,不同的人大概有不同的情况,从实际情况来看,无非就几点探讨:
第一、报废不划算
今朝汽车废弃必须拿到专注的废旧汽车回收点,让他们开出汽车回收扔弃表明以后才能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但是当前很多汽车回收拆解给出的费用很低,这些汽车回收点基本都是按吨给钱,而且每吨只有200元左右,甚至有的地方一台车回收全数只给200元左右,这个价格低得可怜。
而一部汽车满身都是钢材和铝材,就算当作废铁卖也可以卖个一两千两块钱,这个收入明显要比拿去扔弃更划算。
第二、废弃手续困难
汽车达到扔弃往后基本都是不能上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条规章: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没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废弃。 并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意味汽车报废之后,大家需要找拖车拉去拆解点,光是拖车费就几百块钱,而且还要办理各种声明和注销手续,所以有些人觉得特殊情况直接就不申请扔弃了。
第三、车辆有违章记录
从现实来看, 很多人在汽车达到废弃年限之后之所以没申请废弃手续,有一个很首要的原因是汽车大部分违章记录,比如扣分、罚款等等。
假若有这些违章记录,大家想要申请废弃就必须先把违章处置完,这意味着大家又得出钱了,所以好很多人都不乐意。
第四、很多人根本没料到汽车需要申请扔弃
虽然大陆法律强制要求达到年限的汽车必须废弃,但是很多人根本不了解这条法律规定,很多人觉得汽车是自己的财产,本身想怎样处理就应该处置,所以根本不懂得拿汽车去报废。
不过在建议大家在汽车达到报废年限之后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虽说这么做有点“吃亏”,但允许省去很多不必要困难,这种难关关键体日前几个方面:
第一、私自出售废弃汽车构成违法
根据《废弃汽车回收管理法子》第12条规定:扔弃汽车持有单位或将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扔弃汽车回收公司。任何单位大概个人不得将扔弃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扔弃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将个人;不得自行拆解废弃汽车。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法子》第二十二条规章:违反本对策第十二条的制度,将扔弃汽车销售、赠予恐怕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可能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汽车没有正常报废将影响新车上牌以及驾驶证的年审
万一报废的汽车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在扔弃年限到了之后没有正常办理报废手续,那大家的驾驶证就没法正常通过年审;
另外,倘若旧车废弃了大家想方设法买新车就得去车管所上牌,不过车管所是有旧车快讯记录的,要么系统查询到当事人名下有废旧汽车达到年限没有申请废弃,那新车就没法正常办理手续,除非大家把旧车废弃并申请注销掉。
由此可见,汽车不申请报废带来的麻烦保持比较多的,如果大家汽车达到废弃年限了如旧老老实实申请扔弃,虽说这么做比较繁琐,而且自己要吃亏,但是可以省去一些不必要的困难。